时间:2026-06-05 10:47 来源:中国网 阅读量:6327
日前,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深化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》提出,完善期货与衍生品风险管理工具。根据国家有关部署,加快推出液化天然气期货和期权,做好电力期货、算力期货研发准备,稳步拓展航运指数期货产品线,研发更多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新型期货品种。推动科创50、深证100、创业板股指期货和期权、国债期权等产品上市,拓展标准化利率衍生品挂钩标的和期限,丰富权益类、利率类期货和期权产品。拓展外汇市场交易货币和产品序列,探索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试点,丰富汇率避险工具。
《意见》明确指出,持续提高“上海价格”影响力。推动商品期货结算价授权更多境外交易所,支持交割服务“走出去”,持续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和黄金基准价格辐射能力,拓展“上海金”应用场景。优化国债上海关键收益率曲线形成机制,推广应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、存款类金融机构间债券回购利率等,完善金融价格指标体系。鼓励境外投资者采用境内指数和估值,以境内人民币债券指数作为业绩基准和债券投资跟踪标的。
《意见》同时提到,加大力度引入和培育各类资产管理机构。引入和培育资产管理细分领域龙头机构,引导机构间加强协同合作,提高资产管理能力。支持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机构在沪参与设立资产管理机构并开展投资。支持外资资产管理机构发挥境外股东优势,探索特色发展路径。鼓励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资产管理机构申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、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承销商等资格,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等业务。
《意见》还指出,畅通资产管理境内外配置渠道。根据国家有关部署,推动优化“沪港通”“中欧通”“债券通”等机制,稳步推动REITs等纳入“沪港通”标的。支持发行香港互认基金,推动与更多境外市场开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互挂、互认业务。统筹推进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并统一对外开放。推出更多特定期货和期权品种,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存量品种作为特定品种对外开放。稳步扩大黄金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,支持沪港黄金市场合作。
《意见》提出,持续优化合格投资者相关制度。推动优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,有序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期货和期权品种范围。持续优化上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试点,完善主体设立“一口受理”,提升跨境投资便利化水平。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依托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(QDII)业务,有序满足投资者跨境投资需求。提高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(QDLP)试点额度使用效率,促进试点额度循环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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